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与研究中心
转发2021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徐荣 时间:2021-03-18 17:54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各部门: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启动2021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出优秀成果,推进学术创新,促进学科发展。

二、资助范围

(一)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撰写的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申报出版资助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须立足学科领域和学术前沿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须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二)对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优秀学术成果;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优秀学术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优秀学术成果;研究学术前沿问题及我省优长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领域问题及冷门绝学的优秀学术成果;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的优秀学术成果,给予立项资助倾斜。

(三)辞书类、翻译类、传记类、志书类、软件类、教材教辅类、文学作品类、普及读物类、资料汇编类、论文汇编类、音像制品类成果;已经申报各级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和再版著作,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著作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证充分、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学风严谨、资料详实、文字精炼、标注规范,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三)著作以个人学术专著为主,合著署名者不超过2人,且只能由第一作者申报;编著、编写、主编著作和集体署名著作不予资助。

(四)著作书稿符合出版“齐、清、定”要求,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尚未付印。

(五)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人,且著作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任何学术不端、科研诚信问题,做到文责自负。

(六)著作须全文通过中国知网重复率检测,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超过20%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七)申请人确实无出版经费来源或经费不足。已获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出版的著作不得申请项目资助。

(八)著作书稿涉及政治、民族、宗教、国际问题、国家安全等敏感问题的,申报前须送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并取得同意公开出版证明后,方可申请项目资助。

四、资助办法

(一)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得到国内权威出版社书面推荐或已通过审读同意出版的著作、省级以上项目研究成果结项等级为优秀的著作,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出版。

(二)对申报著作经过资格审查、学科组专家评审,遴选出拟资助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报批后下达立项通知。

(三)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优先在省内出版社出版。选择在省外出版的,原则上只能在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A类、B类出版社,以及“双一流”高校出版社出版。

(四)获得立项资助出版著作由申请人选择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三方出版合同。出版合同与立项通知中的出版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出版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出版单位。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版资助。

(五)出版合同与立项通知中的作者署名须完全一致,出版时不得变更或增加;违反署名规定出版的,作撤销项目资助处理,资助经费向申请人全额追缴,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本项目。

(六)申请人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开具资助经费全额正规发票,发票上出版单位抬头名称与立项通知中的出版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与出版合同上的信息须完全一致,资助方收到发票后将资助经费直接拨付合同出版单位。

(七)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本书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字样。  

(八)本年度著作出版资助的平均标准为3.5万元。根据立项情况,资助经费标准可作适当调整,根据资助著作的篇幅和质量,每部著作实际资助额度可有所差别。

(九)获得立项资助的著作须在1年内出版,如需延期出版的,须提交理由充分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我办审批。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出版或未提交延期申请的,作终止项目资助处理,已拨经费由出版单位按原渠道退回,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本项目。

(十)著作出版后,须向省社科工作办提交30套成书及500字左右的著作内容简介(含电子版)。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

(二)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匿名书稿清样2本(不需要电子版),中国知网查重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者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网址:www.yn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书稿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只能出现著作名称,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和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不得在序言、前言、正文、后记中透露作者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各有学院、部门要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特别是要注意审核查重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字盖章;填写《2021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统计表》,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后,于2021年4月9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204号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使用Word文档格式,每个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申请书》《统计表》,并标明申请人姓名;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877-2077090

科技处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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