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玉师院办〔2015〕23号)的工作安排,经学校综合考核评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教学单位
优秀:美术学院、理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文学院;
合格: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政法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机关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优秀:党院办、计财处、学工部、组织人事、纪委·监审处、教务处;
合格:宣传统战部、科研处、发规处、国交处、工会、图书馆、招就处、保卫处、基建资产处、后服中心、成教学院。
公示时间从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21日,若无异议,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电话:监审处:(2053229)、人事处:(2058559)
绩效办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