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深入研究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经省社科工作办研究并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决定对10项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招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的时代价值、深远影响研究
2.中国共产党在西南联大的活动及其影响研究
3.闻一多发表“最后的演讲”、舍生取义精神研究
4.“扎西会议”的历史地位及其重要作用研究
5.中央红军巧渡金沙江的历史地位及其重要作用研究
6.云南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7.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云南旅游业转型升级研究
8.云南与全国同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路径举措研究
9.云南全面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文化辐射力研究
10.云南党的宣传历史研究
二、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申报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开展,申报方不得对项目名称进行调整,不得自拟题目。省内各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省级实际工作部门中有研究能力、能保证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即可揭榜申报投标,不作职称、年龄、学历限制。
为保证研究精力和研究质量,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未结项的,或2020-2022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研究的,或2018-2022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参与本次揭榜申报投标。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投标办法
1.每一个项目至少有2家以上(含2家)社科机构或单位投标,方能组织招标,如不足2家,则视为流标;
2.凡投标者均须确定一名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
3.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申报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申报论证活页》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省社科工作办。
四、资助数量和资助强度
每个项目拟立项1项,不作重复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10-20万元,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可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五、立项程序
省社科工作办对揭榜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省内同行权威专家和部分省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揭榜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立项协议、拨付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后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管理,研究经费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开支。
六、完成时限和结项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从中标立项协议签订之日算起),不可作延期申请。
项目结项材料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详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准备。除承诺结项完成的研究报告或研究专著外,应用研究项目须提供1篇决策咨询报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理论研究项目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家权威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理论研究文章1篇,或在《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社会主义论坛》公开发表理论研究文章3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决策咨询报告和公开发表的文章需与项目研究主题紧密相关,且不作为结项免于鉴定满足条件使用。
七、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2022年4月8日下午5:00前,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申报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技处204室。《申报书》《申报论证活页》电子版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刻盘后一并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八、工作纪律
1.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切实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论证、首席专家资格、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条件保证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各项规定。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已拨经费按原渠道全额退回,取消个人5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如获立项,除特殊情况外,首席专家一般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不得擅自变更。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871(2077090)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