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与研究中心
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徐荣 时间:2021-05-19 11:07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1年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工作站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重点

围绕云南省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重塑云南支柱产业新优势、持续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新优势、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的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品开发、重大装备研制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

二、申报对象

符合《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6号)规定条件,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

三、申报要求

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其中: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与引进院士或专家(团队)签订建站合作协议,并按照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所引进专家须为省外专家;双方前期合作项目已获国家和省财政计划项目支持的,需提交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

1.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6.52.249.142),注册单位账号、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

2.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信息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类别选择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线填报时间为20215178:302021617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部门审核

推荐部门根据申请建站单位网上填报信息,认真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真实性,网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州(市)科技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地区)申请建站的组织、审查、推荐工作。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对在申报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合作二处提交有关材料。

六、咨询服务

(一)业务处室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二处,杨永俊、陈朔阳:0871-63148981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联系人:郁步竹

联系电话:13987128275

科学技术处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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